东峰集团: 东峰集团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内容摘要
发布日期:2024-12-21 02:25 点击次数:168
(原标题:东峰集团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)
证券代码:601515 证券简称: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:临 2024-061 转债代码:113030 转债简称:东风转债
重要内容提示: 自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24年 12月 20日,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原公司名称为“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”,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“东风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%(即 4.03元/股),已触发“东风转债”的有条件赎回条款。公司董事会经审议,决定本次不行使“东风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,不提前赎回“东风转债”,且在未来三个月内(即 2024年 12月 21日至 2025年 3月 20日),若“东风转债”再次触发赎回条款,公司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。
以 2025年 3月 20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,若“东风转债”再次触发赎回条款,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。
公司实际控制人、控股股东、持股 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“东风转债”。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、控股股东、持股 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“东风转债”的计划。
以 2025年 3月 20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,若“东风转债”再次触发赎回条款,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,理性投资,注意投资风险。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